三部委协同反价格垄断中国反垄断须与国际接轨
2008年8月内地颁布《反垄断法》,加大反垄断工作正式提上政府日程。中国反垄断执法权力分落三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商务部反垄断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这三家机构的主要职责各有不同,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即市场垄断,国家工商总局则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协议除外)等方面工作。
2011年,发改委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配套规章正式实施,同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增编20人,并新设两个处专司反垄断调查。北京、辽宁等多地价格主管部门也增加了编制,专项用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
已对20宗桉件作出处罚
近4年多以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49宗价格垄断桉件展开调查,对其中20宗桉件作出行政处罚。这些桉件涉及医药、造纸、液晶面板、水泥、保险等多个行业,被调查的既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外资企业。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联通在宽带接入市场存在价格垄断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专家解读:中国反垄断须与国际接轨
国务院反垄断谘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汉洪向本报指出,在国外,企业接受反垄断调查已是「家常便饭」,为了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国外司法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垄断惩罚制度,罚款金额也让企业着实感到「肉痛」。此次对6家跨国企业做出处罚首开先河,未来中国反垄断举措将越来越与国际接轨,微软、英特尔、谷歌等已在欧美遭到调查的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是否有违法行为,可能将成为当局反垄断的重点。
向跨国公司传递反垄断信号
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中国区主管反垄断业务的合伙人韩亮表示,虽然中国此番对三星等6家企业的罚款额度低于欧盟和美国,但传递一个信号却一点不弱,那就是跨国公司不能因为中国反垄断执法历史短,就不遵守游戏规则,做他们在欧美不敢做的事情。
不过,韩亮认为,此桉也显示出,中国在「反垄断」还须进一步和国际接轨。首先是要有更详细的法律指引,中国现在的《反垄断法》原则性比较强,优点是适应面广,但操作性还有待完善。其次是执法队伍的建设,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扩容后只有几十人,但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几百人,美国更超过千人。
执法队伍规模尚待扩大
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也指出,国外反垄断执法经验已经有超过100多年的时间,查处了大量的桉件,积累了很多经验,反垄断法又被称作经济宪法。在美国反垄断主要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反托拉斯局两大机构负责,执法队伍达到千人规模,反垄断调查可以联合FBI一起进行调查,执法主体甚至可以在企业安排内线。相比而言,中国是世界上最晚开始反垄断的几个国家之一,对于反垄断的认识还十分不足,中国反垄断的执法主体无论是发改委、商务部还是工商局,人员力量都十分薄弱。
黄勇认为,儘管中国在对境外企业反垄断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中国反垄断力量仍然十分薄弱。此次的桉件由于是全球性的,欧美等国家已经进行调查并作出判罚,中国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难度降低。而以中国目前的人员配备、技术手段和调查经验,在反垄断调查方面,中国还无法和欧美国家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