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27条措施促中小企业发展
4月13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出台《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西安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27条措施,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多元化投资、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意见》允许中小企业在申请企业名称时,将行政区划置于企业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允许外地知名企业在西安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时在新办企业名称前冠知名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
《意见》允许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出资兴办个人独资或个人合伙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时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支持农村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意见》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主动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面对面引导宣传活动,促进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商标保护意识和正确使用商标的法律意识;开通中小企业年检绿色通道,在企业聚集区推行上门年检和预约年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