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中小企业“走出去”将有新政
“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好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开拓国际市场和海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这是日前在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的全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促进与交流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发出的要求。据悉,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的代表以及120多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如何更好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此次会议的主旨。据商务部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对外投资遍及168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已从建点、开办“窗口 ”等简单方式,发展到投资办厂、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和建立战略合作联盟等国际通行的跨国投资方式。
当前,民营企业在“走出去”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民营企业开始探索新的跨国经营模式。在境外收购和设立研发机构、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和产品设计、境外投资建厂、境外资源开发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也在交流会上做了发言,他说,为了让民营企业更顺利地“走出去”,商务部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逐步实行备案制,逐步放宽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准入,使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继续推动与有关国家商签贸易、经济合作、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司法协助、 领事保护、社会保险、检验检疫等政府双边协定,为民营企业“走出去” 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通过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为民营企业 “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
薄熙来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树立全球化经营观念,积极“走出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讲诚信、重团结、促共赢、谋发展,为建设和谐世界共同努力。
来源:2006年05月29日中国企业报 记者董秋彤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