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要求建立预警发布制度
重大电力突发事件须4小时内报告
日前,全国电力安全暨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特别重大、重大电力事故,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要向各级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告;重大电力突发事件须在4小时内报告。
针对目前我国电力发展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阶段和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电监会提出要加强预防自然灾害对电网安全的影响;加强监测,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和防洪防汛工作;做好整改,全力遏制电力建设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
来源:《华南新闻》赖寄丹 ( 2006-08-15 第04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