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外企组建工会 可以劳资两利
沃尔玛职工依法成立基层工会,全总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
记者潘跃从全国总工会获悉:7月29日,沃尔玛晋江店职工依法成立了在华的第一个工会组织,这件事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继晋江店之后,沃尔玛职工又建立了4个基层工会,其中深圳3个、南京1个。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在答记者问时说,沃尔玛工会的建立,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大突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完全可以建立起劳资两利的关系”。
已成立工会的5家沃尔玛店经营状况不会受到影响
“5家沃尔玛店经营状况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还会从中受益。”郭稳才表示。
他说,这5家工会的成立都是在经营以外的时间依法、规范、平稳地操作的。沃尔玛高层也表示,对成立首家工会没有“震感”。截至目前,沃尔玛在中国所有分店的一切运作正常稳定,未来的经营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沃尔玛工会应当和其他基层工会一样,在职工自愿、工会相帮、雇主支持、有利经营的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建立运行。
郭稳才表示,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非公有制企业,中国工会一直奉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企业依法经营,工会依法维权,完全可以在法律的轨道上求得统一、实现平衡,建立起劳资两利的关系。
沃尔玛已建工会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针对沃尔玛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总工会没有正式通知他们工会组建”的情况,郭稳才表示,这丝毫不影响沃尔玛已建工会的合法性。
郭稳才说,沃尔玛职工建会完全符合工会法和工会章程。首先,一个基层工会的建立是否合法,不是其他组织、哪个人说了算的,只有工会法说了算。第二,一个基层工会是否合法,最主要看两条,一条是职工是否自愿组织,再一条是必须报上级工会批准。而这5个沃尔玛工会的建立,完全具备相关条件,自始至终依法依规。
郭稳才说,至于一个基层工会建立之后,是否需要全国总工会正式通知,我国法律和工会章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全国117万多个基层工会还没有一个这样的先例。事实上,沃尔玛职工组建工会的情况,有关地方工会向当地沃尔玛店进行过相关通报。
沃尔玛工会的未来命运是对工会和企业的共同考验
沃尔玛在我国投资10年,在30个城市设立59个商场,有职工3万人。有媒体说,沃尔玛建工会是“10年破茧”,郭稳才表示,沃尔玛的职工早有组建工会的愿望,此前就有不少地方的沃尔玛职工,通过面谈、电话、手机等多种形式,与所在地方工会和全国总工会联系,要求指导和帮助他们建立工会。
郭稳才说,沃尔玛职工建立工会只是第一步,其巩固和发展则需要各个方面的关注和努力。沃尔玛曾有过声明,如果员工有组建工会的愿望,沃尔玛将尊重他们的意愿,并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最近有媒体还报道,沃尔玛高层人士表示:如还有分店欲成立工会,将尊重员工的意愿。职工相信企业的承诺。
“沃尔玛工会的发展前景,既是对工会组织的考验,也是对沃尔玛的考验。”郭稳才直言对其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
依法维护权益 促进企业发展(当事者说)
我今年29岁,1999年毕业于华侨大学化学工程专业。这次被推选为主席后,感到责任和压力都很大。工会成立后,我们要认真履行工会职责,服从、服务于沃尔玛的经营规划,依法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今后不仅要依法维护好职工权益,而且也要为企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下一步的工作,我们会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初步计划在一两月内会员人数能达到100名。
由于公司尚未给我们安排开展活动的办公地点,目前我们多是靠电话互相联系,利用休息日在外面召集活动。工友对我们报以积极的态度,这两天,又有10多名职工向我们要求希望参加工会。很多人这几天还开玩笑跟我说:“柯主席,以后你要多操心我们的生活了。”柯云龙(沃尔玛晋江店第一届工会主席)
在筹备期间,我们曾与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有关负责人进行多次面谈,对方明确表示,“员工如果有入会的愿望,我们一定会尊重员工的意见,这是我们沃尔玛的一贯准则。”
办公场所一事我们已督促沃尔玛尽快落实,工会经费没有到位之前,晋江店工会的活动经费暂时由上级工会提供。我们会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这个工会组织,让它能真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傅福荣(福建泉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沃尔玛晋江店工会规范建设指导小组组长)
记者 赵 鹏采访整理 (本报福州8月9日电)
●链接 在外资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是我国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国际惯例。我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2001年4月经修改重新公布施行的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规定了外企工会的权利、义务和外企应当支持工会活动。
目前,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15万余家,其中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近4万家,占25.9%,会员达428.9万人。资料来源:全国总工会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8-10 第10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