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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为中小型企业和农民工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今年,卫生部将在北京、西部、北部、南方沿海城市设立职业病监测点。卫生部昨天召开2005-2006年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通报会,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坦言,农民工是受职业危害严重的人群,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正筹划联合在全国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并以此为依据,试点为中小型企业和农民工提供相适应的职业卫生服务。(《新京报》4月25日)

  一方面,农民工多为高空、室外作业,工作苦、脏、累;饮食偏咸、辣,多饮酒;居住条件差,多人合住,这些因素影响到农民工健康。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劳动合同不稳定,也由于法治与管理的疏漏,以及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工经常并不享受《劳动法》的保护,致使卫生部门难以完善开展职工健康监护。绝大多数农民工表示,他们多年来从未做过体检,多数情况下是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了自己去药店买点药吃,从来没有想过去主动体检。据了解,此前两年,卫生部门对煤炭、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电子、轻工几大行业在岗职工的健康监护发现,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虽呈上升趋势,但2005年的离岗体检率却比2004年平均下降10多个百分点。

  针对这些问题,三部委筹措在全国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调查,摸底农民工受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卫生与安监部门不仅要做好职业危害的监测和监管,还将针对不同行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为中小企业提供健康防护措施及职工健康监护、保险等相关方案。”这些新举措,值得期待。但谁来为民工买保险,以及农民工的医疗费用从何而来,尚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惟有职业健康调查还远远不够,惟有相关方案的出台还不行,重要的是如何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不受侵犯,并将这些措施落的实处,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践。这是一个长期以来困扰社会的难题,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和探索,但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只要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及用人企业联合起来,关注农民工问题、推动涉农保险的发展,农民工医疗保障难必将不复存在,农民工的主动体检也将不再是问题,其看病难、看病贵的忧患也将成为历史。

  农民工生理病,是社会体制之痛。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农民工既脱离了农村原有的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又游离于城市居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可以说,农民工之所以不主动去体检,出现“有小病不愿治大病不敢治”的尴尬,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医疗保障。而解决农民工看病难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将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一位民工平等享有医疗保障的权益。有关专家建议,应尽快将民工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以减少他们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而要解决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势必要求政府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合同和国家法规办事,履行出资办理医疗保险的义务。

  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城市本身,不应让城市中这些最艰辛的贡献者“流汗又流泪”。农民工的健康状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是作为人民代言人的政府,更要不遗余力去统筹全局。关注农民工的生理健康,不仅需要提高农民工的防病治病意识,关键还在于政府和企业要正视民工的生存现状,破解农民工的健康难题,切实改善农民工的医疗水平。此外,还要改善农民工的生产与生活条件,改善影响农民工健康的外部环境,消除其健康的隐患。

郭立场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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