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华侨生收费向国内生“看齐”
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助学资金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记者刘铮)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了解到,国家将对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海外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务院侨办近日发出的有关通知,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海外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与在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国内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同时,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华侨学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华侨学生。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8-09 第11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