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优化外贸结构势在必行(望海楼)
继去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4万亿美元之后,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又攀上了7957亿美元的高峰,同比增长23.4%之多,贸易顺差高达614亿美元。然而,在商品结构、企业结构和贸易方式等方面,中国外贸又存在不少弱点,我们这个贸易大国还算不上贸易强国。我们收获了一大堆光彩夺目的数字,但实际利益得到的并不多。
不错,单纯从账面统计来看,我们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已经相当理想:初级产品进口远远超过出口,出口以制成品特别是机电产品为主,上半年机电产品出口总额高达2440亿美元,占同期出口总额的57%,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1235亿美元,且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幅分别为30.5%、32%,均明显超过出口总额增幅(25.2%);在中国外贸企业排行榜上,制成品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相关企业上榜数量增多,名次上升。
然而,外资企业主导、加工贸易主导两大特征使得上述数字黯然失色。2005年进出口企业500大排行榜上,外商投资企业占60.8%,国有企业占28.2%,其他企业占11.0%;出口企业200大排行榜上,外商投资企业占62.5%,国有企业占28.5%,其它企业占9%。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一直高于一般贸易,今年上半年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3422.8亿美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43%;加工贸易进出口3748.3亿美元,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47.1%。外资企业主导,意味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收益主要落入外资企业手中;加工贸易主导,意味着我们从庞大出口中得到的只是一点可怜的加工费,利润的大头都为客户所有,也意味着我国企业之间还要为这点可怜的加工费你争我夺,以至于低价竞销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久治不愈的痼疾,而我国从1995年以来也一直位居世界反倾销最大目标国。因此,优化中国外贸结构,势在必行。
当然,我们应当结合时代全面看待中国外贸的上述不利特征。在外资企业主导地位上升的同时,我国内资企业贸易额并未绝对下降,而是也在增长;外资企业所有者们虽然拿走了绝大部分利润,但至少到目前还是为我们的就业和国际收支作出了正面贡献;而且,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赶超过程中难以避免向发达国家和地区缴纳“贡赋”的阶段,但外商投资企业如此突出的主导地位至少有一部分是拜“超国民待遇”所赐。我们不必刻意抑制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发展,但我们应当为内资企业创造平等发展的环境;我们不指望超越必然的发展阶段,但我们不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甘居下层。我们有责任推动我们的赶超过程尽可能缩短。(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梅新育( 2006-07-31 第01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