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公告禁止进口巴西禽类产品
记者冯华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近日,巴西农牧食品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巴西南大河州(Rio Grande do Sul)发生新城疫。为防止新城疫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巴西南大河州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规定,巴西南大河州发生新城疫疫情后启运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来自巴西南大河州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巴西南大河州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非法入境的来自巴西南大河州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6-07-28 第04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