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完毕租赁公司门槛降至5000万
《融资租赁法》起草完毕,计划年底推出
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将随着新的《融资租赁法》出台而大幅降低。
7月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顾问组顾问屈延凯在参加“现代商业银行与租赁业合作论坛”时透露,《融资租赁法》已经起草完毕,计划将在年底推出,新法律可能将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降低到5000万元人民币。此前,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需要5亿人民币,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企业需要1.7亿人民币,
在融资租赁公司门槛降低的同时,银行业的加入也有望解决租赁业长期以来的资金瓶颈。
日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一次中国足彩网:租赁行业的交流会上表示,银行开展租赁业务不存在法律障碍,银监会对此表示支持。此外,他还对融资租赁“资金、监管、税收”等关键问题作出详细表示。
中国融资租赁业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但由于起始阶段租赁公司操作不规范,造成拖欠租金、企业赖账和破产。而与租赁公司有业务联系的银行,也因此积累了大量坏账。到上世纪80年代末,银行不再允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这也成为租赁行业长期难以发展的重要原因。
随着银行被重新允许进入该行业,银租战略性合作将是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资金难题的一条重要途径。
多家商业银行正积极开展多种银租之间的合作业务。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杨毓介绍,民生银行与租赁业的合作已达100亿元的资金,而“银租共赢计划”也是目前融资租赁领域的一项创新业务。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正面临一种双重的压力。一方面,货币市场资金堆积,银行业形成巨额存贷差;另一方面,众多企业融资结构失衡,短债比例较高,而长债资金不足。反映在微观层面上,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加大,企业投资经营受到抑制,痛失良机。“这正是‘银租共赢计划’希望解决的问题。”杨毓说。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会长姜仲勤介绍,目前,对中国租赁市场的规模虽然没有权威统计数字,但至多也仅有几百亿元,而美国金融租赁市场的规模至少达到2000亿美元。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中长期债务融资方式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推行,全球1/3的投资是通过这种方式完成的。
来源:《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 2006-07-10 第01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