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促“小微企”赢得发展大未来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侯雪静 何雨欣)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加大小微企业减税力度,意在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这对于当前提振企业信心,促进就业,拉动消费,稳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扩大至30万元。政策扩大了减税的范围。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税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政策延长了期限。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2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出台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减税规模超过1000亿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将减半征收范围扩大至30万元,是将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扩大至所有小型微利企业,目前小型微利企业税率比一般企业25%的税率低15个百分点。”
针对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减税是否会带来地方财政压力。王建凡说,由于减税政策陆续实施,一些减税效应在前几年执行过程中已逐渐释放,总体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影响有限。“减税给社会带来的积极效应远比我们付出的代价要大的多。企业信心增强了,可以促进就业,拉动消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任兴磊说,税收优惠政策在过去执行中,对于鼓励小微企业发展作用已经显现。政策继续扩大范围并延期对于企业无疑是一个利好。
当前小微企业的作用更加凸显,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为产业组织的新特征。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当前的政策与2008年之后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一脉相承的。在经济新常态下,小微企业不仅是解决就业、创业创新的主力军,稳增长也需要小微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小微企业减税不仅是我国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相机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当前税制结构下的公平税负的体现。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介绍,“由于我国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决定了利润微薄的小微企业税负大于一般企业,对于小微企业减税更有利于在当前税制结构下税负公平。”
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
“当前扶持了小微企业就是扶持了创业创新,支持了就业,支持了民生投入。”胡怡建说,在经济下行时,小微企业利润下滑更快,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就更为必要。
近年来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不断推出,王建凡介绍,此次政策是近几年的第五次调整,也是今年的第二次调整。
“减税期限一延再延,这是税收政策根据经济形势变化调整的结果,也是税收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体现。”王建凡说,对于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来会考虑通过税收立法固定下来。
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于小微企业都实行免税政策。专家和企业呼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要“挤牙膏”,建议将阶段性政策上升为长期性政策固定下来。
胡怡建说,常态化、固定化的政策更有利于小微企业长足发展,短期优惠政策或将影响政策执行效果。此外,建议适当扩大优惠范围,长期来看通货膨胀等因素将导致政策“缩水”打折扣。
任兴磊说,当前中小企业期待税收政策能够再扩大范围,将中国足彩网实体中小企业囊括进优惠范围。
王建凡表示,财政部将从三方面继续加大小微企业减税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创新: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统筹研究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